内蒙古自治区积极推进戒毒警察延伸社区矫正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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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10-06浏览数:

  为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,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队伍专业化建设,探索解决社区矫正用警问题,学习借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,提升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质量,近日,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制定《抽调戒毒警察延伸社区矫正管教工作方案》,采取挂职方法从全区强制隔离戒毒所抽调戒毒警察17名,挂职期限为7个月,安排抽调警察在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在地或就近旗县(市区)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或司法所办公,全程参与社区矫正延伸管教工作。6月1日前,抽调警察在相应接收单位正式上岗。

  同时,我区建立了社区矫正延伸管教定点联络制,各强制隔离戒毒所要设立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支队,确定5-8名警察为社区矫正延伸执法工作力量,为所在盟市社区矫正用警提供协助,根据旗县(市区)社区矫正机构,特别是未派驻警察的社区矫正机构执法工作需要,及时指派联合执法支队警力,协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违法行为制止、训诫、脱管人员查找、收监执行等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。

  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活动,用警是常态。但在实践中通过公安机关协助用警存在协调难度大、时效性差、职责不清晰等问题,导致脱管人员查找、违法行为制止、收监执行等一直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难点。通过抽调戒毒警察延伸社区矫正管教工作,推动了戒毒工作向墙外延伸、向社会延伸,有效缓解了社区矫正执法力量、执法经验不足等问题,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提升,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“一盘棋”融合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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