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年10月17日,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通过了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》,中国作为缔约国之一,于2011年6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。
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正式定义被确定为: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、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。
种类繁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,凝结着中华民族的智慧与精神,具体而鲜活地记录着中华民族生息繁衍的历史。
青色之城呼和浩特,地处中国北方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,黄河文化与草原文化的交汇之处,作为中国乃至全球具有独特价值的一个历史文明样本,在这片土地上流传至今的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,讲述着一段段别具风姿的历史文明记忆,在中华民族的宏大叙事中,构成了一份极为独特的存在。
在300年前《尼布楚条约》签订之后的年代里,万里茶路上的商品贸易达到了空前的规模,日进斗金的呼和浩特成为了长城以北最繁华的商业城市,数以十万计的骆驼铃铛声此起彼伏,城里的饭馆、商号、店铺、手工作坊和大小戏园人头攒动,来自各地的戏班子往来穿梭,唱戏声彻夜不绝。
曾经为多少家庭驮来了美满幸福的骡驮轿,今天已经完全失去了它的实用功能。对此白称心也只能无可奈何。好在这两年开始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,这顶轿子算是保留了下来,大家也在商议着把骡驮轿开发成民俗旅游项目,给如今千篇一律雷同的婚庆仪式,增添一番别样的欢乐与热闹,也让今天的年轻人能真实的感受到祖辈们艰辛岁月里的美好记忆。
从呼和浩特城墙的青砖上放眼四望,仿佛正在穿透历史的迷雾。黄河与草原孕育的不同文明,在这片土地上交汇相融。在不断地行走中磨砺壮大,在交汇融合中更加丰满而自信。
正是这一段段历史文明记忆的碎片,凝聚成了我们的家园;正是这些记忆,塑造了一方水土独一无二的品格与魅力;这记忆象大青山,深深地扎根在心中,这记忆,象大黑河一样默默流淌在血脉中。
字幕:呼和浩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
国家级5项 自治区级28项 市级53项 旗县区级59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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